资讯 > 正文

说法|老人打赏网络主播十余万元能否要回

2021-12-07 12:07:16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18036   

七旬老人独居,闲来无事时就看网络直播,并在网络主播的忽悠下,从今年5月开始,陆续给其打赏十余万元其子知道后,想与网络平台交涉要回钱款那么,这钱能要回吗

老人看到手机能聊天,能看直播后爱不释手,闲来无事就打开某直播平台看直播听到主播忽悠可以打赏后,老人也经常打赏,听主播对他的一顿猛夸

今年10月,贾先生回家看望父亲,偶然听到父亲说给主播打赏的事儿后,才打开父亲的手机看到打赏纪录后,贾先生吓了一大跳——短短半年时间,父亲已经给某主播打赏十余万元询问老人,老人说打赏了多少钱他也不清楚但一听有这么多,老人着急了,说这可是他养老的钱啊

贾先生与某直播平台联系,客服称每次打赏纪录他们都以短信形式发给老人,老人并未有任何异议贾先生称老人已经七十多岁,对智能手机的用法根本不了解,也并未看到平台发来的短信,当听说打赏了这么多钱后,老人都急出病了贾先生咨询平台能否将老人打赏的钱退回来,平台客服称老人打赏是自愿行为,这钱退不回来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文斌。

马律师称,打赏主播的行为属于民法典中的赠与行为,老人无权要求将打赏的款项退回。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老人通过直播平台向主播打赏的行为,其实质就是民法典中规定的赠与行为,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但是存在了赠与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依照有关规定和行业规则注册成为直播平台用户,理应按照约定履行该行业规则所确定的义务其与主播之间互动打赏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主播有通过自己的劳动行为获取报酬的正当性,因此老人对主播打赏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依法应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案中,老人的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成,赠与的财产涉及的所有权也已经发生转移,因此也就失去了撤销赠与的权利,老人打赏的巨额钱款已经无法追回

马律师在此提醒广大朋友,互联网直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模式深受网民喜爱,粉丝会购买各种直播平台的虚拟物品对互联网主播进行打赏因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广大网民在打赏之前一定要慎重对待,否则付出的真金白银可能难以追回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相关阅读

慢新闻

新家入住换新机!京天华盛春季家装节大促进行中 新家入住换新机!京天华盛春季家装节大促进行中

娱乐

新闻推荐

网站地图

先驱网--综合性的生活资讯平台

  邮箱:hchchc03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