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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的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300元/㎡补贴

2023-01-03 12:40:24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1674   

30日,眉山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其中,今年下半年,当地政府将提供定向购房补贴,最高每平方米600元

该通知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眉山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新型实用人才,给予相应补贴。

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通知规定,6月1日至9月30日购买的,由财政部门给予3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300元/㎡补贴,

10月1日至11月30日购买的,财政给予2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300元/㎡补贴,

12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的,财政给予1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300元/㎡补贴。

关于购买新建车库,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通知指出,6月1日至9月30日,财政部门根据购房人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给予100%补贴,

10月1日至11月30日购买的,财政部门根据购买者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给予80%的补贴,

12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的,财政部门根据购买者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给予50%的补贴。

通知还指出,调整眉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更好地满足购房人合理的住房需求。

眉山提出,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M&A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M&A贷款业务,加大M&A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加大适当的流动资金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持续稳定

同时,眉山将优化商住比通知提出,将商业按项目比例经营调整为商业主要按区比例经营眉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城乡规划,支持保障性住房和土地用于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根据通知,当地停车位将得到优化对于存量停车位较多的地区,合理调整地面停车位的设置鼓励国有公司购买优质商业用房和车库,拓展总部办公,商务酒店运营,智慧停车等业务,推动商业用房和车库去库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品牌营销力度,拓展销售市场

此外,眉山规定,当地房地产经纪人,中介从业人员等房地产中介不得利用其特有的销售渠道强行收取高额佣金具体标准由房地产中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及时组织双方协调佣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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